(1)当地环保厅发放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对于涉及的建造项目举行环境作用评价,具体是指对于规划和建造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作用举行分解、猜测和评估,提出防止或者减轻不良环境作用的对于策和办法,举行跟踪监测的方式与制度。项目范围包罗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资及工作场所、射线装置。
(2)卫生厅发放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并对于所涉及的建造项目开展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统制效验评价,申请建造项目卫生审查和查收。审查和查收项目有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健康监护、个人剂量监测防护用品配备、放射诊疗设备(主要有X射线影像诊断设备,放射治疗设备,核医学设备,介入放射学设备)。
(3)质监局计量测试研究院颁布的定期检定证书等相关文件证书。
(4)进口项目装置还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与此同时,严格监管是射线辐射防护最主要和不可缺的办法,监管部门认真执法,使用单位要保持“安全******、质量******”根本方针,增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义务,严格遵守个专业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个专业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专职细化管理 防护门塞,强化对从业人员安全防护教育与培训,提高防护意识。